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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概念及适用范围

1.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以便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2.学业预警制度适用于我校五年制高职及三年制中职各专业在校学生。主用是针对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预警;对每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预警应结合整学年学业完成,并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预警。

第二条  预警对象及等级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

学业完成情况

预警等级

第一学期

一学年

应得学分的1/3>积欠学分应得学分的20%

黄色

黄色(学业警告)

应得学分的40%>积欠学分应得学分的1/3

橙色

橙色(跟班试读)

积欠学分应取得学分*40%

红色

红色(转入下一年级)

第三条 学业预警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学校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具体工作并做好检查督促,教务处主要负责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统计,报校领导及学生处,并向系部下发《学生学业预警信息统计表》,学生处主要负责学业预警学生的具体处置工作,包括起草学校学业预警及学业警告与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文件、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学籍异动情况的上报等。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系副主任(书记)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系学业预警工作,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系主任(书记)、教学秘书、班主任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本学期(或一学年)学生积欠学分情况进行汇总并认定相应的预警等级,填写《学生学业预警信息统计表》下发到各系。《学生学业预警信息统计表》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生处、系部各留存一份。

2.系部安排相关班主任填写《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一份寄送至预警学生家长。

3.系部向学生家长寄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时,应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学生家长收到信件后反馈信息,寄还签字确认的回执,并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各系部要及时整理,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4.对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班主任要经常和预警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并作好记录,系部也要加强督促和辅导,除安排专人谈话外,要帮助其制订有效的学习及辅导计划。凡受到黄色及橙色预警的,班主任要与之谈话并作好《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凡受到红色预警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要与之谈话并作好谈话记录。对受到学业预警学生,除组织参加学校安排的重修外,系部还应要求学业预警学生根据谈话情况制订学习计划书,学习计划书由班主任暂为保管,以便平时督促预警学生,学期结束时将辅导及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和存档。

5.对于受到红色预警学生,系部应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或单独邀请部分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两次以上的主动与家长电话联系。

6.系部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班主任负责预警学生的《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及各类辅导学习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并作好动态跟踪管理,学期结束后交各系存档。

7.对有生理、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联系,辅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8.对于一学年受到橙色预警(跟班试读)处理的学生,应填写《跟班试读申请表》和《跟班试读协议书》,系部应重点督查其学习情况;对于连续两学年受到橙色预警(跟班试读)处理的学生,应安排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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